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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照弗尔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自行监测方案时间:2023-07-07 日照弗尔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自行监测方案 根据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》(HJ 819-2017)、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工业(HJ1103-2020)》及相关规定,制定本企业自行监测方案。 雨水排放口每月有流动水排放时开展一次监测。如监测一年无异常情况,可放宽至每季度有流动水 排放时开展一次监测。 2、雨水监测 本单位雨水排放监测点位、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按照表2执行。
3、噪声监测
本单位噪声监测点位、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按照表3执行。
日照弗尔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18日 |